公共建筑项目节能率低于50% 财政不给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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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09:49 大众网-鲁中晨报 | |||||||||
本报济南8月29日讯 节能率低于50%的新申报公共建筑项目,今后不能纳入财政基本建设投资计划;优先扶持节约示范工程和循环经济试点企业——省财政厅今天公布12项政策措施,鼓励建设节约型社会。 鼓励新型环保包装材料与包装减量化项目、包装废弃物处理项目发展,促进我省新型环保包装技术和材料研发。
发挥关闭“五斜企业专项资金的调控作用,积极支持淘汰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落后设备、产品、生产线,支持节约资源的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开发推广应用。调整专项资金支出结构,大力支持节能降耗、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的开发应用和高耗能设备改造项目。(a2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