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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面试时被问是否打过胎 老总要其学三陪应酬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09:59 国际在线

  热线来电前不久,每日商报85051890接到一个小伙子的电话。小伙子说,他的女朋友小敏(化名)在面试时遭遇了“性骚扰”。小伙子姓张,和女朋友小敏都是今年刚刚从大学毕业的。事发后,小敏一直在家里哭,问她究竟发生了什么,她也不肯说。

  经过记者再三请求,小敏终于开口了。

  网上找工作,首次面试不提专业

  小敏读的是外贸英语专业。一天上网时,小敏发现网上有个看起来还不错的工作,是网络公司的文秘。小敏觉得自己的英语底子不错,就向那家公司寄去了简历。

  没多久,小敏就接到了7月29日的面试通知。

  这家公司在某幢大厦的6楼。一个看起来50多岁,身材矮矮胖胖的老总接待了小敏。老总身着粉色T恤和背带裤,看上去面容和蔼。小敏对他第一印象不错。

  让小敏觉得奇怪的是,他没有询问关于自己专业和特长之类的问题,也没有介绍公司的运营情况,却开始评价起了小敏的长相和穿着,最后只说了句“你可以的,回去等通知吧。”就结束了第一次面试。

  第二次面试,老总要我学三陪

  第二天,公司通知小敏7月31日去复试,那天正巧是周日。

  当时小敏心里就有点打鼓,因为是休息天,公司的走廊里冷冷清清的,小敏去敲写字间的门,没想到旁边的一扇门开了。那位老总探出头来:“你来啦,来,到我的办公室来吧。”

  复试开始,老总首先很严肃地问了小敏一些学习和工作的问题,小敏如实作答。看着老总频频点头,满脸微笑,小敏心里还挺高兴的:“工作有希望了。”

  随后,老总开始介绍工作性质,他问小敏:“你知道你的工作是做什么吗?”

  “文秘,应该是为老板打打文件、管理一下资料吧?”小敏说。“这些是对的,但是除了在公司,你在下班以后还要和我一起出去应酬,你知道吗?”“应酬啊,我怕我做不来。”“不难的,会有三陪陪他们的。你只要在旁边学着就可以了。”

  “我不会的。这个我是学不会也不会去学的!”(尽管此事已经过去了几天,小敏还是有点激动:“他居然要我学三陪!”)

  老总问我有没有打过胎

  看到小敏反应激烈,老总开始给她做思想工作:“你不要这样想,现在女孩子不是都很开放的吗?很多小姑娘很早就没有第一次了,有些还打了很多次胎。对了,你有没有打过啊?”

  小敏听不下去了。这时,老总竟然还在说:“你现在还很纯洁吗?没有人欺负过你吗?那我欺负你一下,好吗?”

  小敏说,当时她恨不得甩他一个巴掌。当然,小敏最后没去这家公司。

  新闻链接

  8月28日,治安管理处罚法、公证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决定等议案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通过。备受社会关注的“性骚扰”在修改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中首次被立法禁止,并将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决定规定,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受害妇女有权向单位和有关机关投诉;受害人可以提请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的李小文律师说,新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已经在法律上确定了“性骚扰”是一种侵权行为,也明确了妇女在遭受这种侵害时的投诉途径。当然,法律讲求证据,作为女性,在遭受性骚扰时一定要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对于有性骚扰行为的人,被害女性首先要给予及时回避和口头警告,不要有丝毫的犹豫不决。遇到严重性骚扰,尤其是性暴力,应大声呼救,同时也可机智周旋,还应通过录音、摄像等手段保留证据,可以在事后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利益等等。(作者记者洪叶 实习生 李琳玲)

  来源:每日商报(来源:国际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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