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生活不和谐疑妻有外遇 电残妻子后羞愤自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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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10:24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成都8月30日消息(记者 刘涛 通讯员蓝剑庆元)两青年婚后性生活不和谐,丈夫心胸狭窄,把原因归结到妻子在外有外遇,并用照明电将妻子电残后羞愤自杀未遂,妻子将丈夫告上法庭。日前,四川省宜宾县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审理,依法作出准予离婚,婚生女随母生活的一审判决。 1996年3月,宜宾县双谊乡21岁的女青年张容玲(化名)与本县双龙镇青年牟良(化名
以后只要张容玲与其他男性说话或开玩笑,牟良便要生气甚至打、骂妻子。1998年5月13日,张容玲与邻居一男子打了个招呼,牟良就与妻子大吵大闹,后该乡联防队队长知道此事后,找牟良谈话并进行批评教育,牟良心里很气愤。 当晚下半夜,牟良见妻子熟睡后,将自家电灯泡取下,用电烧张容玲的手,张容玲挣脱后跑到屋外大喊“救命”,牟良见自己闯了大祸,一时羞愤难当,在自己家里找到一把尖刀向胸口扎去,幸亏听到喊声的邻居及时赶来,不但救了烧伤成残的张容玲,也救了自杀后倒在床前的牟良。此后双方日益难处,牟良索性外出下落不明。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陈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