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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天大案:五箱炸药失窃 宜兴警方快破“8·18”炸药被盗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10:45 江南晚报

  本报讯通讯员蒋顺良周俊洪报道企业人事安排岗位调整本是非常正常的事,面对职务撤销想不通,走极端,进而盗窃本厂炸药以泄私愤,触犯法律。8月26日,宜兴警方快破了这起炸药被盗案,目前,51岁的犯罪嫌疑人汤某被刑事拘留。

  8月19日下午2时许,宜兴市公安局接到报案称:宜兴市某公司失窃炸药5箱,其中1箱已找到,其余4箱下落不明。此案发生在国庆节及十运会前夕,引起了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
省、市领导相继作出批示:此案必破,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务必将失窃炸药悉数找回,一支也不能少。抓紧整改,消除隐患。对此,宜兴市公安局陈国强局长迅速率领刑警大队、治安大队侦技人员赶赴案发地,在随后赶来的省公安厅、无锡市公安局领导支援下,会同先期到达的当地派出所、刑警中队民警一起开展现场勘查、调查走访、封锁搜索等各项工作。通过迅速调集警力及发动公司内职工对公司内部及周围山区树林、小路等处的搜寻,在原来找到1箱炸药的基础上,又在生产区厕所化粪池内找到3箱炸药,但余下的1箱始终未见踪影。据此,宜兴市公安局迅速成立专案组,在周密分析案情的基础上,围绕“找人、找物、重点找人”这一中心原则,深入开展调查走访、摸底排队及布控查证工作。通过排摸,根据有无作案时间、有无矛盾纠纷等方面在全厂171名员工中列出了37名重点人头。其中该厂电工51岁的汤某案发当晚独自住在厂生活区宿舍内,活动情况不明,且其左小腿偏内侧处有10厘米划伤血痕,左大腿外侧部有明显擦划伤,其对同事说是弄吊瓜棚时擦伤的,而对公安机关讲是8月19日早上开摩托车时被树枝擦伤的,前后矛盾。通过对此人进一步外围调查,了解到其原为厂电工班班长,后被撤销,对厂方有较大的怨气,平时在厂内有小偷小摸行为。综合各方面情况分析,汤存在重大作案嫌疑。对此,专案组果断将其列为重点对象。通过审查,8月26日上午,汤某交待了因对厂方撤销班长,减少收入愤怒不平积怨较深,遂产生报复企业,以造成负面影响之举,于8月19日零时30分许翻围墙进入生产区包装车间,窃走乳状炸药3箱,粉状炸药2箱,后将其中3箱丢弃在生产区厕所化粪池内。后又翻围墙将2箱带出厂区,1箱丢弃在生活区水池内,另1箱带至西渚镇一河边灌木丛中的犯罪事实。目前,该箱炸药已如数追回,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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