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吃醋剪毁他人衣物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11:56 今晚报 | |||||||||
本报讯一女青年与丈夫分居后,在回原住处拿东西时,发现屋内有其他女子的衣物,顿时醋意大发,用剪刀将10余件衣服剪坏。东丽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审理后,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该女青年罚金4000元。 28岁的赵某系本市无业人员,去年4月,赵某因与丈夫贺某发生矛盾,从居住地搬出,到塘沽区其父母家中居住,后该住房由贺某借与女青年穆某居住。同年11月26日,赵某与其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因怀疑被害人穆某影响其夫妻关系,情急之下,为泄私愤故意毁坏公民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依法应予处罚。鉴于赵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有明显的悔过表现,故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如上判决。(孙启明徐蕊 马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