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消费维权要有凭有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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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12:24 新闻晚报 | |||||||||
晚报讯特意托上海的朋友寄去的香肠内竟有虫子和沙子,这让远在瑞典的杨女士非常气愤。记者昨日从嘉定区消保委获悉,由于缺乏相关证据,这起纠纷历时数月才圆满调解。如今,类似的跨国消费纠纷越来越多,消费者如不想“哑巴吃黄连”,除了加强维权意识外,保留证据、签好合同更为重要。 杨女士是上海人,远嫁瑞典。因为儿子喜欢吃上海的香肠,常常托家乡朋友代买。几
由于是电话投诉,缺乏变质食物、发票等这些足够的证据,给调解增加了难度。但消保委工作人员相信杨女士不会为了2包香肠故意找茬。最终,公司被消保委的多次上门耐心教育和诚恳态度所打动,同意对消费者进行赔偿道歉,并给予一定的补偿。 区消保委提醒消费者,购买物品或接受服务的时候,千万不要忘了索要票证。目前我国还没有与国外消费维权组织联网,消费者在国外购物遇到消费纠纷还只能向国外当地的消费维权组织投诉,发票等票证的重要性尤为重要。 另外,消保委还透露,从接到投诉的情况看,大部分异国消费者纠纷都发生在旅行购物过程中,因此,消费者跟团出国的时候,千万要和旅行社签好书面合同。作者:记者沙情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