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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抗议绿地缩水绿化费不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1日00:02 新京报

  市园林局测评9小区绿化率有8个不达标,物协建议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维权

  前言

  昨天,本报报道了海淀区宝盛北里小区一业主抗议绿地变停车场,将车横在小区大门抗议事件。新物权法规定,除合同明确规定外,小区绿地属全体业主共有。虽然新物权法
现在尚未实施,但绿地被更改用途而引发的冲突事件已屡见不鲜。小区绿化率到底有没有广告宣传上的那么多?开发商到底有没有权力单方面更改绿地用途?昨天,本报记者走访了相关部门。

  

业主抗议绿地缩水绿化费不变

  朝阳区翠堤春晓小区的业主为保卫这片绿地数次聚集抗议。 本报资料图片李冬摄

  ■新闻资料

  物权法规定绿地属业主共有

  公开征集民意的《物权法》(草案)中明确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商业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建筑区划内的绿地、道路以及物业管理用房,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市政建设的除外。建筑物共有部分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所占比例确定。

  案例

  绿化率不到广告宣传的1/4

  华清嘉园曾在售楼书中宣称小区绿化率为41%,但后来又在原绿地上盖起两幢楼。

  业主遂将其告上法庭,但两审业主皆败;业主又将对小区绿地审批具监管职责的市规委告上法庭,仍败诉。最后,业主将园林局作为被告,双方在达成和解的基础上,于今年7月初委托中介机构对华清嘉园绿地进行实测,结果得出绿地率仅9.6%.像华清嘉园这样的情况还很多。北京市园林局曾对老百姓反应强烈的9个居住小区进行了绿地率复核,结果有8个小区不符合标准。除绿化率远远不达标外,开发商擅自将小区绿地用作其他用途的情况也非常严重,可业主维权却困难重重。

  业主

  业主无法测量实际绿化率

  海淀区宝盛北里小区西区业主魏先生称,他的购房合同中写明西区的绿地面积为9.5万多平方米,2002年底他去看房时的确有一大块绿地,可等到2003年上半年入住时,绿地被改成了停车常“现在1000多平方米的绿地没了,却还要如数交小区绿化费。而且小区到底还有没有30%的绿化率,业主也根本无法测量。”同小区的业主贺女士介绍说,他们每户每年都要交纳一定金额的小区绿化费。小区绿化费是和房屋建筑面积相关的。“换句话说,就算再少几块绿地,我们还是得交一样的钱,这合理吗?”

  市建委

  关键看市规划委是否批准

  针对海淀区宝盛北里小区绿地改成停车场的做法是否合法,北京市建委物业管理处工作人员表示,要看其是否得到了北京市规划委的批准(记者昨天未能证实是否获批),没有告知业主存在失误。

  另外,在停车的收费上,只要办理了相关手续,也是合理的。小区停车费一般按照市发改委制定的统一标准,地面停车每月150元,一年1600元。如果物业拿不出有关证明,业主认为其行为涉嫌违规的话,可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恢复原状。

  物协

  更改绿地应争取业主同意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建议,小区应该成立业主委员会,这样才有人代表小区所有业主同物业公司进行协商。很多时候因为小区没有业主委员会,物业不可能找每个业主协商事情,所以容易做出单方面的行为。如果需要将小区公共绿地改成停车场,物业公司首先应该争取业主的同意,收取多少停车费也应同业主协商后,再到发改委审批和备案。由于物业管理协会没有行政权,所以没法管制物业公司。

  本组稿件采写:本报记者王卡拉 汤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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