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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当事人出屋民警守门18小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1日00:24 辽沈晚报

  一起经济案件的涉案人员为了不配合警方调查躲进屋里不出来,皇姑警方一直等待没有采取强制措施

  昨天下午,18小时的僵持后,一起经济案件的涉案人员终于走出房门配合警方调查。此前,警方一直在此人所在房子的外面等候,没有采取强制措施。

  就不出屋

  民警要求他走出房间协助调查遭到拒绝

  前晚7时多,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上的一个高档小区内,庄某站在一栋居民楼外,隔着窗户,看到了一楼一个房间内,一名30多岁的男子正在纱窗前走动。“他就是警方找寻的靳某1庄某随后向沈阳市皇姑警方进行了报告,皇姑公安分局经侦一大队的两名民警首先赶到现场,随后,又有若干名民警前往现场进行增援。

  此时的靳某已经察觉到异常,在民警要求他走出房间,跟随民警回去协助调查时,靳某拒绝走出家门。与此同时,靳某的亲属也表现得非常激动。

  在这种情况下,经侦民警和前来增援的当地派出所民警只能暂时守在门外。

  找到他了

  1998年,他曾挪用庄某的10万元钱

  昨天上午9时许,有读者打来电话,简单讲述了皇姑警方已经在当事人的门外等候一夜的消息。记者随即赶到了这个小区,来到靳某家所在的居民楼。一名民警站在楼门洞前,记者表明身份,这名民警告诉记者,他们已经等了整整一夜,现在一方面正在做当事人的工作;另一方面也积极询问司法专家,看看有没有采取适当措施的可能性。

  此时,向警方提供靳某下落的庄某出现在记者身边。据他介绍,1998年,他曾将10万元钱交到靳某经营的一个公司用作炒股,没想到过了四五个月,他发现这笔钱被靳某挪用。在寻找靳某未果的情况下,庄某向警方报警。

  今年5月末6月初,在公安机关大接访活动期间,庄某向皇姑区公安分局有关领导反映了此事,此事再度引起警方高层的重视。

  29日晚间,庄某在这个小区内看到了靳某,随即向警方报告。

  耗不起了

  18小时后,靳某走出家门

  据介绍,靳某现在所在的房子归其一个亲友所有,这栋居民楼有前后门,为了防止靳某悄悄走掉,民警们分别守在了楼前和楼后。

  一守一夜,民警们的脸上都有疲惫之色,眼睛里布满血丝。为不影响居民们休息,民警们连车都不能开进小区内,站累了只能在楼前的水泥凳上坐坐。

  不过,庄某认为,“其实不用这么累,直接进屋抓人不就得了。”但警方显得很谨慎,一位民警表示,现在对靳某的调查还未结束,暂时无法确定靳某一些行为的性质,所以警方决定不采取强制措施,而是希望通过劝说得到靳某的配合。

  昨天13时45分,警方在靳某家门前守候了18个小时后,靳某所在居民楼单元门前突然出现两名女子,几名正在守候的民警立即站起了身。随后,身穿黑色短袖上衣的靳某出现在单元门前,民警马上将其带上了警车,迅速离开现常

  一位民警离开现场前,对记者表示,这样的结局让他感到所有的辛苦都是值得的。

  律师说法

  公安机关办案,公民有义务配合

  昨天下午,辽宁同泽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王强对此发表了看法。他表示,民警们在办案过程中的一举一动必须严格依法,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警察如果带搜捕证的话,可以对当事人采取强制措施,包括破门而入等。如果情况紧急,在必需的情况下,也可以采取强制措施。

  不过,如果是一般性调查,为找到涉案人员,而且又没有逮捕证的话,破门而入显然不妥。王强表示,随着法治社会的逐步形成,执法机关在办案过程中也越来越严谨,他认为,皇姑警方办理此案的过程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

  而且王强律师强调,根据法律,公安机关办案、需要公民配合时,公民有义务给予配合,从这一点上,靳某没有任何借口不配合警方的调查。

  首席记者于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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