柜台“蒸发”消费者索赔可找商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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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1日00:28 新京报 | |||||||||
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发出警示 本报讯(记者郭安)前天,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发出警示,购物时一定要多留个心眼儿———向商家索要发票,并仔细查看发票的可靠性与真实性,签合同时注意是否有陷阱,以免上当受骗,即使在商家撤柜后,商品出现问题也可向租赁商场索赔。
据悉,该会接到数起消费者关于建材、家具质量的投诉,其中都反映了当消费者与商家协商未果而找到承租商场时,商场普遍存在推诿的态度,不愿承担责任而发出的。 提醒:购买商品尤其是大宗商品时,一定要到较有规模、信誉好的商场去购买,在这样的商场购买的商品让人放心,售后服务也有保证。此外,出现质量问题,如与商家、租赁商场交涉未果,也可持相关物证和发票到有关部门进行投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