悍匪9个月劫杀5司机 将尸体抛至人行道或水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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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1日04:55 信息时报 | |||||||||
时报讯 (记者 李朝涛 邬科 实习生 彭丹) 以租车为名,在半路上痛下黑手实施杀人抢车的4人团伙,昨日上午在广州市中院过堂。据悉,该团伙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先后在广州、东莞作案6次,杀害5名司机。 4歹徒9月内连杀5司机
据公诉机关指控,现年34岁河南人王留仓为本案第一被告,2003年5月到2004年2月间,他伙同曾因犯抢劫罪而服过刑的被告人刘忠印等人,在不到一年时间内以租车为名,抢劫5辆面包车和一辆出租车,造成5人死亡、1人轻伤,抢劫得手后将车变卖后分赃。 2003年5月31日凌晨2时许,王留仓、刘忠印、王新同、刘祥东密谋进行抢劫。4人来到了广州动物园正门门口,以乘坐出租车为名,拦截了被害人旷某的出租车,将其诱骗到天河东圃后。4被告用手勒住车主旷某的脖子,然后用铁棍击打致其死亡,随后几人又开着抢来的出租车,将旷某的尸体抛至广州珠江新城的人行道上后逃之夭夭。 租车拉货为名劫车杀人 2003年6月16日下午5时,王留仓、刘忠印、刘祥东持刀来到天河东圃大马路,以租车拉货为名,诱骗被害人何某开车到了东莞。当晚8时,该伙歹徒拿出水果刀刺杀车主对其进行抢劫,后因车主极力反抗逃走,王等人抢得一部面包车。 同年11月,王留仓、刘忠印、王新同用同样借口,在沙河租了一部金杯面包车,待事主把车开到东莞偏僻的地方时,王等人拿着早已准备好的尼龙绳和封口胶对车主进行捆绑,然后殴打抢劫,致车主死亡后把其尸体抛到路边的水沟里。 一被告曾在白云山抢劫路人 检察院查明:在随后3个月内,这伙人又先后以同样手法,在广州和东莞路上,劫杀了3人,弃尸路边,并抢去了3部面包车;另外,检察机关还指控,在2004年6月到7月间,被告人刘忠印还先后到白云山附近威胁路人并进行抢劫。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