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为4元过路费 起诉收费站违规(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1日05:23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为4元过路费起诉收费站违规(组图)
图片说明:唐云清在法庭上

为4元过路费起诉收费站违规(组图)
图片说明:正通公司代理人 摄影 米文勇

  本报讯 (彭法记者杨在文)为4元过路费,彭州的唐云清向法院起诉九尺镇收费站违规收费。昨日,该案在彭州市法院开庭审理。据了解,这是去年国务院颁布《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以来,成都首个依据该条例起诉违规设立收费站的案件。

  唐云清称,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原则上只有一级公路才能收费。二级公路收费的,公路里程应该在60公里以上。而九尺到彭州是二级公路,全长只有七八公里。他家在九尺镇,年初买了一辆奥拓车,经常开车前往彭州市区,有时候一个月下来要交上百元过路费。

  九尺镇收费站属于彭州正通道桥建设有限公司。昨天,正通公司代理人答辩称,九尺镇收费站的设立是经过省交通厅和物价局批准的,如果原告认为收费不合法,应该提起行政诉讼。该案昨日没有当庭宣判。

  省交通厅收费处吴处长在开庭前接受记者采访时曾说,九尺镇收费站在《收费公路管理条例》颁布以前就批准设立了,当时还没有路长60公里才能设收费站的规定。《条例》颁布后修建的公路收费站,应该按照新规定执行。

爱问(iAsk.com)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