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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毒手 只因她热情善良?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1日05:23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本报讯 (黄晓龙记者杨在文)今年3月29日上午9时许,警方在新都大件路边发现一具全裸女尸,面部青紫肿胀。经勘察,死者是被人用钝器打伤头部并扼颈致死的。几天后,该案的嫌疑人秦代兵在西昌市德昌县自首。昨日,成都市中院在新都开庭审理此案。

  在昨日的庭审中,32岁的死者陈民巧的丈夫提出了21万余元的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请求,并要求法庭严惩凶手。

  36岁的被告秦代兵在一家公司当保安。根据公诉人出示的口供,案发前不久,秦认识了死者陈民巧,并告诉陈自己认识西藏一位保险公司的副总,可以给陈联系介绍业务。“我一看她就是有钱人,所以就想从她那里搞点钱。”秦在公安机关多次供述说,杀陈民巧是想弄些钱。

  据秦向公安机关的供述,3月28日案发当天下午,他打电话给陈民巧,谎称那位保险公司副总来到了成都,要介绍给她认识。秦将陈骗到他在新都的家中后向她“借钱”,但遭拒绝。他怕事情败露,一急之下起了杀机,在饭厅操起酒瓶砸向了陈的头部。一阵拳头之后,他又把陈拖到卧室,狠狠地用手掐陈的脖子。当天晚上,他从朋友那里借来车,把陈的衣服和尸体分别抛在了大件路上。

  法庭上,秦代兵却断然否认自己杀人是为了钱,而是被一股无法抗拒的力量驱使,才拿起了酒瓶,痛下杀手。“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杀她,我自首就是想弄清楚这一点。”当法官问他为什么选择陈民巧作案时,秦代兵竟称“因为她热情、善良、大方”。

  据此,秦代兵的代理律师提出,检察机关仅仅根据口供不能证明被告杀人的动机。并且,从庭审来看,秦在案发时是间歇性精神障碍发作,应该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

  针对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出示了华西医大出具的精神病学鉴定,秦代兵神志清楚,精神状况正常,具有行为责任能力。

  庭审持续了近两个小时,法庭宣布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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