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校车安全不达标不能上路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1日06:02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为期一个月多部门联合整治校巴客运车辆

  校车安全不达标不能上路

  相关部门负责人签下责任状

  【本报讯】(记者谭大跃实习生刘晴通讯员邓婕姝)记者昨天从市预联办获悉,从9月份开始,市预联办将组织交警、教育、交通等部门联合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整治校巴和客运车辆的统一行动,对发现的问题或重大安全隐患将依法严肃处理,并追究单位和个人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校车和客运车辆的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市预联办决定从9月份开始,组织交警、教育、交通等职能部门,联合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整治校车和客运车辆统一行动。

  据了解,对于校车,重点整治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套证及报废上路、严重超载、超速及涂污车牌等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对全市校车逐一进行检验登记备案,杜绝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校车上路。新学期开学了,交警部门一方面要在校车通行的重点路段设点查控,另一方面要完善学校周边的标志标线牌及其他设施。市教育局与全市所有学校都要签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做到无一漏签,校长为第一安全责任人,与所雇请的校车签订使用合同,提高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

  对于客运车辆,主要整治无牌无证、报废、套牌、非法改装改型客运车辆,查处客运车辆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违章行为。各辖区交警大队保证每天都有3至5个整治小组便衣在检查客运车辆。交通部门要充分发挥对客运公司的监管作用,与每个客运单位都要签订安全责任状,对交通违法记满12分或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客运驾驶人,一律不得允许其再从事长途客运。督促运输企业落实车辆进出站的安全检查制度,加快在长途客运车辆安装行车记录仪的工作进度,加强对客运车辆和驾驶人的监管,确保在源头上杜绝因驾驶员交通违法而导致的交通事故。

  作者:记者谭大跃实习生刘晴通讯员邓婕姝 编辑:


爱问(iAsk.com)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