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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负责人要考“挣钱能力”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1日06:12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本报8月30日讯(记者刘兆球)今天,市国资委公布《青岛市国有(集体)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与以往不同的是,新办法将企业的净利润及净资产收益作为主要指标,国企负责人经营业绩也主要考核“挣钱能力”。根据新办法,年度考核结果为E的企业负责人其绩效年薪将为0。

  新办法规定,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以企业年度净利润总额和净资产收益率为基本指标
,每年考核一次;任期考核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和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为基本指标,每三年为一个考核期。根据得分情况,年度和任期考核最终结果将被分为A、B、C、D、E五个级别,年度考核结果为E的企业负责人绩效年薪将为0,而任期考核结果为E的企业负责人,国资委还将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其进行调整。

  据市国资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国企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是在国务院相关监管条例的基础上,结合青岛本地具体情况制定的。该考核办法废止了原有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年薪制”和“经济目标责任制”等办法,同时改革了仅对企业优良资产进行考核的办法,将企业的全部资产都纳入了考核范围。按照新的考核办法,市国资委日前与青啤集团、海信集团、青岛港集团、青钢集团、国信实业、海湾集团、红星集团、澳柯玛集团、双星集团、建设集团、益佳集团等11户国有企业签订了2005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

  青岛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隋映辉教授认为,新的考核办法相当于对国企负责人的“挣钱能力”进行了考核,同时将原有的保值增值考核、年薪制考核和经济责任目标考核有机衔接,进一步健全了对国企负责人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考核机制,是不断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维护国有资产所有者权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一项制度创新。考核办法的实施,达到了激励国有企业领导者更好为企业服务的目的,标志着本市国有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工作的稳健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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