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9月起为出租车经营者减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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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1日06:53 黑龙江日报 | |||||||||
本报讯针对近期以来市场燃油价格连续上涨的情况,齐齐哈尔市决定最大限度地减轻出租车经营者费用,经研究,从今年9月份起对市区出租车行业的部分行政事业收费标准重新确定。 重新确定行政事业收费标准主要有:降低公路养路费。出租车养路费标准由现行的每月380元/台,降至每月320元/台;降低个体工商管理费。收费标准按现行下调20%执行,
作者:记者 姚建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