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违章“横行”现象何时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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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1日07:12 红网-湖南日报 | |||||||||
实习生 罗文志 文湘平 成雯雯 本报记者 彭楚舒 行人违章处处“惊魂” “有一个老爷爷,走到马路中央后,看着两边川流不息的车子,懵了!进退不得,站在原地不断转圈。”长郡中学初220班的沈洋,回忆起自己作为志愿者在马路边“值勤”时
8月的长沙街头,到处可见身穿校服、手拿红旗的中学生,为响应长沙市创建文明城市的号召,利用暑假轮流组织学生志愿者上街“值勤”,提醒规劝行人注意交通安全,其中一个重要内容便是劝阻行人不要违章横穿马路。 沈洋说,轮到她们学校的那两天,151名志愿者散布在芙蓉路与五一路上的16个站台,她和几个同学负责的是浏城桥站。问及成效,孩子们气不打一处来:“那些叔叔阿姨根本不听我们的劝,有个人行天桥不过,偏要横穿马路。尤其是年轻的,拉都拉不住1 高先生拥有一辆私家车,每天上下班往返于芙蓉路上,一到下班高峰期,他就发怵。尤其是浏城桥和八一桥路段,下班时行人如过江之鲫,蜂拥而至,车子走走停停,一二十分钟走几十米是常事。“那些行人横穿马路大摇大摆,好像是在人行道上散步一样。” 常年在马路上值勤的交警,对此更是深有体会。他们坦言,行人横穿马路已经是长沙交通乱象中的一个主要方面,不仅容易诱发事故,而且严重影响交通畅通。当他们试图制止横穿马路的市民时,收效甚微。有的人甚至说:“命是我的,关你什么事1遇此尴尬,交警感叹:我们费力不讨好! 高危之下为何不乏“勇夫” 据了解,近年来,行人违章横穿马路引发的交通事故呈上升趋势,长沙市每年有数十条鲜活生命因此葬身车轮之下。 其实,那些随意横穿马路的人自己也知道危险,但这一现象却始终屡禁不止。究其原因,主要有二: 一是市民的文明素质欠缺。大多数选择违规“横行”的人,除了存在侥幸心理外,还隐含着一个长久以来形成的观念:反正汽车不敢不让我!压了我也是汽车的责任。但下面的事例也许会给他们敲响一记警钟。北京顺义区西单路口的监控探头不久前拍下这样一组画面:凌晨4时50分,4名行人由南向北在车行道内违章横穿。对面亮起了红灯,可4名行人却视若无睹,继续前行。这时,一辆面包车由西向东疾驶而来。走到了路中心的4人中有两名似乎意识到了危险,停下了脚步,另外两人却选择了朝前猛跑,结果被这辆疾驰而来的车撞成了一死一伤,死亡的女孩只有23岁。虽然撞人的面包车时速达到了50公里/小时,属于超速驾驶,但交管部门最终认定,行人一方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类似事故责任判定原则,在其它地方多被采用。 二是交通公共设施不够完善。记者在长沙街头发现,人行横道斑马线两边很多没有红绿指示灯,即使有的大都也因年久失修而无法使用。根据惯例,大街上两个地下通道之间的距离不应超过300米,但长沙的地下通道大都间隔较远。有的道路改造后,人行横道斑马线就没有了,又没有修建地下通道,如果按照规定过路的话,就要多绕行一两百米。这也是在许多交通事故频发的路段,行人依旧我行我素勇往直前的一个原因。 加强法制教育与完善设施并举 无论从创建文明城市,还是从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出发,行人违章横行都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据了解,长沙市交警部门针对横穿马路屡禁不止这一“老大难”问题,也想过设立中间隔离栅栏的办法,但从多方面考虑,衡量利弊,这种办法还是难以行得通。曾经一度有大量交警上路,制止行人违规穿行,对一些我行我素的“顽固派”,则按《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处以罚款,或将其“请”到交通宣传车里,进行教育。但由于这是一种非常规的措施,所以难以经常性坚持下去。 有识人士认为,要解决行人横穿马路的问题,必须坚持“两抓”。首先要抓居民群众的文明素质教育特别是法制教育,对待那些存在侥幸心理的人也好,存在“反正汽车不敢压我”的思想的人也好,首先要让他们认识到,随意横穿马路的行为是违法的,违法的事是绝对不能做的。同时要让他们认识到违法行为带来的后果。早在2000年,上海市公安局便发布了“18条”通告,明确规定因闯红灯、过马路不走横道线等18种违章情况引起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应负全部责任。尽管这种规定被有些人说成是“撞了白撞”,从而在社会上引起很大争议,但还是有越来越多的地方采用了行人违章负主要责任的规则。2003年10月通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从以人为本的原则出发,赋予了行人在人行横道上的绝对优先权,但同时也规定,有证据证明,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总之,绝对不要以为,讲以人为本了,行人就不要遵守交通法规了,因违规造成交通事故,自己就没有责任了。 同时,要进一步抓好交通公共设施建设,解决行人不方便的问题。长沙这两年来的城市建设有目共睹,但相对于整个城市的快速发展特别是道路的发展,如何加强配套设施建设,使之更好地方便行车、方便行人,在这方面似乎做得还不够。比如有人说“长沙的道路多了,红灯也多了,行车反而慢了”,这个问题就值得深思。行车与行人是一个矛盾的统一体,车行不畅必定带来人行不畅。 8月22日,省会各大媒体报道了一条消息:长沙市市长谭仲池郑重宣布,长沙市交警部门将增派警力上路,依照法律对乱穿马路行为实行严管重罚。整治工作首先在五一大道开展,力图通过一年左右的时间,收到良好的效果。这说明,行人乱穿马路的现象已引起长沙市政府的重视。希望长沙市政府将整治与建设并举,从根本上解决行人乱穿马路的问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