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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百学生啥时不用“挤罐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1日07:28 华商网-华商晨报

  晨报讯(记者 林长强)8月30日上午,天山路第一小学暂时借读地的皇姑区珠江三校大门紧锁,当本报《数百学生开学“挤罐头”》的报道见报后,这所学校表面看来平静了很多。

  昨日9时,与此事紧密相关的民事诉讼在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紧张地进行着。沈阳市皇姑区教育局作为原告方,起诉辽宁万泰房地产开发集团,要求其支付用于建设天山路小学新
校址的500万元工程款。

  其中,“开发商到底该不该支付500万元用于建学校”成了引起双方争执的核心所在。

  法庭没有当庭宣判,结果将于数日内宣布。

  明日就该正式开学了,天山路第一小学数百名学生还在“挤罐头”,何时重新走进自己学校的求学之路似乎还是那样遥远……

  原告 皇姑区教育局:开发商建小学是义务

  沈阳市皇姑区教育局原副局长李福祥:

  按《沈阳市九年义务教育条例》,房地产开发商在进行房屋开发时,如开发超过一定规模,就应建设与之配套的小学和初中。万泰开发面积达80多万平方米,在其规划中建小学是必须履行的义务,没有讨价的余地。

  李福祥及代理律师表示,由于万泰公司开发的华泰新都规划中的小学与华山棚户区改造工程中规划的学校非常近,区教育局便根据布局情况进行调整,要求将两校合并,办优质学校,并已与万泰公司签订合同,约定通过土地置换的形式,在华山地区建学校,而由万泰公司支付500万元,用于承担学校建设的部分费用。因此,要求万泰公司支付500万元,完成学校的剩余工程建设,让规划中的学校尽快搬回新校舍。

  被告 万泰房产公司:规划调整带来严重损失

  万泰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王兴顺:

  根据审批下的小区规划,公司已经决定自己出资建小学,并将“小区内建有小学”作为一大卖点广为宣传,还在与业主签订售房合同时予以约定。但皇姑区教育局等部门却变更小区规划,这直接影响到整个楼盘的销售量和价格,并且造成公司与已购房业户违约。为此,公司已经为了皇姑区教育局的这一决策付出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华泰新都原定用于建设小学的地被转给华山改造办建设回迁房,而华山改造办接下来却用节省下原定建回迁房的地块建设商品房出售。公平的做法应该是:谁占用了原来建小学的用地建商品房牟利,谁就应该出这笔钱。如果在小区内建学校,公司乐于承担义务,而此种情况下却不应该交这部分钱。

  短评

  别苦了孩子

  诉讼可以择日宣判,不过对于学生来说,明天,他们将不得不再一次挤进“沙丁鱼罐头”般的教室里迎来新的学期。

  皇姑区教育局表示:正在等待法院最后的判决结果,然后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孩子的就学问题。同时也承认“即使是完成工程本身,也还需要一个半月至两个月的时间。”

  我们无意指责,毕竟当事各方都有着自己各自不同的“难处”。但是,我们能不能先把孩子的上学问题解决了,再来谈我们大人间的事情!

  再苦不能苦了孩子!

  只有当这句话真正落实在了行动上,我们为此所付出的努力、辛劳,甚至委屈才有了可以表白的理由。文/林长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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