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聘物业须招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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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1日07:30 华商网-华商晨报 | |||||||||
晨报讯 (记者 林浩)住进新居,如果遇到恶物业,居民该咋办? 为了从源头上遏制这种害民事件的发生,沈阳市房产局出台了《沈阳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规定》明起实行。今后物业进小区将严格执行招标制,不合格的坚决不许进入小区服务。
据了解,前期物业管理是指在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之前,由建设单位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的物业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凡新建住宅物业必须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对于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工作的完成时限,《规定》中明确表示:新建现售商品房,应在现售前30日完成;预售商品房,应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完成;非出售的新建住宅物业,应在交付使用前90日完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