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患乙肝被拒入学》后续卫生部门:学校做法不合理不科学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1日07:33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 |||||||||
本报五指山8月30日电 (实习记者于伟慧记者陈耿)省卫生厅疾病控制处的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五指山一小不让乙肝病毒携带者就读,这种做法不合理。 这位专家认为,2005年1月,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宣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正式实行。其中明确规定,乙肝病原携带者是合格的。公务员报考条例已经取消了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的限制,小学怎么能将此作为一项限制依据呢?
据了解,乙肝的传播主要是经过血液和体液传播,正常的生活接触一般不传染,即使有传染的可能,几率也非常小。此外,目前大多数小学生都接种过预防乙肝的疫苗,传染性非常小。 海南省第二人民医院传染科主任文英郭认为,学校单凭一份表面抗原检测报告单来作为体检标准并不规范,因为此检测只是一个初步检测,要想判断是否具有传染性,表面抗原阳性的必须做乙肝表面抗原两对半检测,以两对半检测结果为最终依据。 作者:于伟慧 陈耿 (来源:海南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