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四方区将给机动车发“绿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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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1日07:43 大众网-大众日报 | |||||||||
本报青岛8月30日讯记者今天从青岛市环保局四方分局了解到,自9月1日开始,将在辖区内开展机动车排气污染专项检查。机动车经检测合格后由环保部门发放“绿证”,即机动车尾气排放合格证。过期、伪造、变造的环保标志均视为无效环保标志。据介绍,列入此次检查范围的有:以汽油、柴油等为燃料的汽车、摩托车、家用运输车、拖拉机、工程机械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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