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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名摩托车驾驶人交通违法记满12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1日08:07 潇湘晨报

  “真没想到,去年我一时大意忘了缴纳罚款,前阵子去办机动车业务的时候,却被告知驾证被注销了!”昨日,家住长沙市劳动广场附近的刘先生懊悔不已地对记者说。目前像刘先生一样由于各种原因被记满12分的机动车驾驶人还真不少,而且往往由于未能及时前往交警部门进行学习考试,而导致驾证被注销。

  长沙市交警支队与本报昨日共同商定,交警部门将每月定期提供全市交通违法记分满
12分的驾驶人名单,授权本报发布。此次公布的200名摩托车驾驶人(名单详见中缝D5、D6)是由于接到处罚决定书后,逾期3个月未缴纳罚款而被公告的。

  200名驾驶人需学习考试

  交警部门强调,此次公布的200名

摩托车驾驶人,须在即日起15日内,到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大楼(湘江一桥桥西)裙楼三楼办证大厅违法处理窗口办理学习、考试手续。

  交警部门将按照法律规定对其进行为期7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知识教育,并对其进行科目一(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的考试。如其中有驾驶人属于一个记分周期内两次以上达到12分的,在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还必须进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

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必须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逾期不办理或不参加学习考试的,交警部门将依法公告其驾驶证停止使用。

  注销驾证后可即刻报考

  交通违章记分是预防和减少机动车驾驶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的一种有效教育措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有: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机动车驾驶人一次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记分的,将分别计算,累加分值。在一个记分周期(12个月)内,由于交通违法行为而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培训并进行考试,考试合格后才能发还机动车驾驶证。

  交警部门称,如被记满12分且逾期未进行学习考试的,驾驶证将被公告停止使用。被注销驾证的驾驶员如需要继续驾车,可前往支队车管所办理注销手续后再次报名参加机动车驾驶考试,报考时间不受限制。但重新考到驾证前驾车上路的,将依法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

  本报记者 高 攀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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