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求不成实施强暴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1日09:14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陆勤俭)34岁的何贵生追求年龄未满18周岁的女孩未成,竟手持碎玻璃对女孩实施强暴。昨天,何贵生被检察院以强奸罪提起公诉。 何贵生工作之余,常去唱歌玩乐,认识了一名在娱乐厅工作的女孩,心底产生了追求她的愿望,对她大献殷勤。6月23日晚10时许,何缠住女孩欲与她一起过夜,遭拒。于是,他一个巴掌打在女孩的脸上,并拿起一块锋利的碎玻璃相威胁,对她实施了奸淫。
|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 ![]() |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