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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澡引发斗殴命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1日09:14 解放日报

  本报讯(陆一波卫建萍)顾客陈晓明与浴场工作人员发生争执,不料引来杀身之祸(本报8月18日曾予报道)。市一中院前天作出终审判决:上海乌岩圣泉浴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赔偿死者家属6.8万余元。

  去年5月1日,陈晓明在乌岩圣泉浴场洗澡期间,因琐事被李尘用随身携带的尖刀刺死。死者家属认为李尘是浴场职工,遂将浴场告到法院索赔。

  法院审理后认为,浴场虽已在4月30日与李尘等员工结清工资准备停业,但事实上至5月1日仍在接待浴客,客观上处于营业状态;李尘在争吵现场履行作为工作人员的劝解义务,与浴场保持了事实劳动关系。浴场疏于安全保障,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因李尘的伤害行为并非履行浴场职务,故法院酌情确定浴场承担30%的补充赔偿责任,浴场赔偿后有权向李尘追偿。(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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