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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从事土葬最高将会被罚一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1日09:51 桂龙新闻网

  重新修改后的《南宁市殡葬管理条例》将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修改后的条例明确,非法从事土葬者或为土葬服务的,除没收其非法所得外,对个人可以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与旧条例相比,罚款额度有所提高。

  据了解,重新修改后的《南宁市殡葬管理条例》,在“法律责任”一章,提高了部分条款规定的罚款额度,其中,对在火葬区内从事土葬活动或为土葬提供服务的行为的处罚幅
度,由原来规定的“1000元以上至2000元以下”提高至“对个人可以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而在火葬区内,生产、出售棺木等用品的,除没收其违法所得外,将处以其生产、销售棺木等用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南宁市民政局福利科崔科长告诉记者,由于一些传统的观念,在火葬区内,仍有部分人不按规定火葬而进行非法地下土葬活动,提高罚款额度,目的是加大震慑力,依法打击地下作工为土葬服务,大搞迷信活动,大肆敛财行为,从而保护好南宁市的土地资源和环境资源。而因为非法土葬主要发生在乡、镇,新条例还增加了乡、镇人民政府殡葬管理工作职责的规定,以强化他们的办事责任。

  来源:

  南宁晚报 选稿:韦力萍 作者:盘 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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