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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精神病人回家遇尴尬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1日09:53 大众网-鲁中晨报

  张华(化名),家住博山区南博山镇。他的女儿叶子(化名)患有轻微精神玻今年8月20日,叶子到附近闲逛,然而这一次她没有像往常一样回家。5天之后,叶子才蓬头垢面的回来了,令张华一家喜出望外,抱着女儿激动地大哭。但是,像叶子这么幸运的并不多。

  8月25日,在淄博第五人民医院的治疗室,窦医生指着一名30岁左右的男患者说,医院至今也搞不清他的身份及家庭住址。如今,精神病人回家往往遭遇尴尬。为此,记者作了
调查。

  医院:联系地址困难不小

  “精神病患者与其他类型的病人不同,属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临床治愈后,医院不能让其自行离开。相当数量的精神病人出院后,因医药费用等原因难以坚持长期服药,导致复发。”窦医生告诉记者,“病情得到缓解的病人,必须由监护人陪同才能步入社会,以保证社会其他人的安全。”

  记者从淄博第五人民医院窦医生提供的数据了解到,去年共收治病人家属提供家庭信息不够详细的病人有100多例。通过医院多方查找,大部分已回到亲人身边,但目前仍有11例病人滞留在医院,或没有联系地址,或单位不存在。

  窦医生说,早期患者一个疗程后,每月仅药品一项开销需三五百元,维持期要两年;如再发病,维持期将是五年。如果这些病人长期滞留医院,医院的经济压力非常大。

  登启事救助:涉及隐私

  关于将精神病人照片登报的问题,一直是一个颇具争议性的话题。某精神卫生中心胡主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一名精神病人需要受到保护,第一个就是他的身份需不需要公开,能不能公开的问题,因为一旦登报,会将病人的一些隐私暴露。让周围人知道,可能给家属造成伤害。

  精神病人:回家迷途

  淄博市公安局宣传处一名负责人说,公安机关对精神病流浪患者的处理方法是,如果能联系到家人,就送回去;联系不上的送社会救助站,如果救助站、医院都不收,公安机关还真不知道该送到哪里。

  流浪乞讨者中的精神病人因智力缺损,难以提供可供救助站遣送的真实家庭住址,回家基本不可能。接受救助10天后他们将何去何从?

  淄博市救助管理站一名负责人说,民政实行自愿救助,精神病人意识不清,一般找不到救助站来。但出于人道主义,救助站也救助了一些走失的精神病人。联系不上家属的,就让他们继续待在救助站里,但救助站又无法救治,对病人康复没有好处。这也是没办法的事。

  部门联动:帮助病人找家

  按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指定医院,对流浪人员中的精神病人抢救、治疗,待病情基本稳定后确实需要且符合救助条件的,由医疗单位告知或护送其到救助站求助。抢救、治疗费用由救助站或民政部门会同本级财政部门核拨。“但是,精神病人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财政拨付不到位,多部门联动在淄博没能实现。”淄博市某精神病院的一位负责人说。

  今年1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对精神卫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卫生、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财政等部门加强合作,救助精神病人。淄博市有关对精神病人的救助措施也正在酝酿中。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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