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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欠债不还用未婚妻抵 未婚妻同意债主拒绝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1日09:59 南京晨报

  晨报84701110热线报道 下关区一名男子欠了朋友5200元钱,4年仍不归还。昨天上午被再次前来讨债的债主拖到宝塔桥派出所。该男子竟表示可以让未婚妻去离婚单身的债主家住2个月,以此来抵掉债务,不料他的未婚妻竟表示同意。

  昨天上午8时许,一名中年男子将另一名30岁左右男子强拉硬拽地来到下关区公安分局宝塔桥派出所,嚷嚷着让民警赶快把他抓起来,之后两人开始闹得不可开交,旁边还有一
名年轻女子不停地劝着。由于这是一起欠债纠纷,派出所民警调解未果后,建议双方去人民法院解决。据了解,安徽来宁打工男子赵某暂住下关区热河路,今年31岁,以贩卖水果为生,23岁的未婚妻在市区一家美容店工作,4年前他们从安徽老家来南京打工时,下关宝塔桥居民刘先生常去赵某未婚妻工作的美容店玩,和他们认识并成了朋友,赵某向刘先生提出借5200元作为安家费,刘先生同意了。

  在派出所里,刘先生称,当初赵某借钱后没有写借条,答应一年后即归还,不料一年后又拖一年,年年再拖,为了要回这笔钱,他来回讨债不下30多次,昨天一大早,他再次来到赵某家讨债时,对方竟说已记不清借了多少钱了,情急之下怕他赖账,只好把他拖到派出所。而赵某则说,他身上确实没钱,否则早就还了,希望刘先生再宽限几个月时间。在调解债务纠纷时,赵某竟荒唐地提出,如果刘先生怕他跑掉赖账,未婚妻可以去他家住2个月时间,不过欠的钱也就算了,或者少还一点。赵某还说

离婚的刘先生一直单身住,也不会造成什么麻烦。更荒唐的是,赵某23岁的未婚妻竟表示愿意,还求刘先生要有好心,多帮帮他们出来打工的。对此,刘先生表示拒绝,他的要求就是赵某赶快还钱,其他没什么可说的。在调解未果后,民警建议他们去人民法院通过仲裁解决债务纠纷,这场闹剧才最终结束,刘先生表示他回继续想办法讨回这笔债。

  作者:朱宏俊

  (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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