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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失踪十年 为生活一男子向法院递交死亡申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1日11:00 龙虎网

  【龙虎网讯】10年前,妻子突然离家,一去不回。为此,吴海宏四处奔波寻人,始终无果。10年后,吴海宏已经习惯了妻子不在身边的日子,可是,为了生计,他不得不走进法院,宣告妻子死亡,以此来办理低保手续。

  一见钟情

  今年46岁的吴海宏家住城南某巷,与其他家庭相比,吴海宏尽管有妻有女,可心中却有一个说不出的痛。因为,别人的老婆都生活在家里,而他的老婆却只存在于纸上。望着户口簿配偶一栏上“张丽芳”3个字,吴海宏的思绪回到了1985年3月。当时,26岁的吴海宏就职于某机械厂,一次偶然的机会,认识了小他3岁的张丽芳。吴海宏说:“具体哪天我记不得了,是个休息日,我去朋友家玩,当时张丽芳也在场。见到她的第一见眼,我就被吸引了,很漂亮的一个女孩。我以前从来不相信有一见钟情的,可是,当我们四目相对时,我相信了。当时朋友开玩笑地问我‘帮你撮合撮合?’就这样,促成了我们这段姻缘。”

  后院失火

  吴海宏与张丽芳从相识、相恋到步入婚姻殿堂,历时两个半月,可以说进展神速。婚后不久,吴海宏做出一个重要决定:下海经商。“其实,也谈不上什么经商,只是不在企业干了,弄了辆马自达自己开。每天起早贪黑地满大街转,说实话挺苦,不过,经济上确实宽裕了不少。”谈到这,吴海宏重重叹了口气。

  1987年6月,吴海宏夫妇迎来了他们的爱情结晶。女儿丹丹的出生,给这个幸福的家庭增添了更多欢乐。为了女儿,吴海宏更加拼命地赚钱,以至于忽略了家庭。就在这时,一件令他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

  1995年3月的一天,张丽芳突然离家,之前没有任何征兆,从此一去不回。

  妻子失踪

  吴海宏至今想不通,妻子为什么会离开家。他说:“我们之前一点事都没有,我天天在外跑,家里她照顾着,根本没什么矛盾。我记得很清楚,那天早晨我出门时她还在睡觉,和平时一样,中午我回到家后,她已经不在了,家里值钱的东西都被她带走了。”

  “妻子怎么会无缘无故地离家出走?肯定有什么原因吧?”面对记者的好奇,吴海宏两手一摊道:“真的没有,我要是知道就好了。如果非要往上靠的话,我们唯一发生的冲突就是因为她一个朋友。那女的吸毒,和她走得很近的,我知道后就说了她一句‘你怎么跟这种人混在一起?’可能因为这句话,她不高兴了,可这也不至于不要这个家呀。”

  苦寻无果

  张丽芳这一走就是10年,至今仍没有任何音讯。对于这一切,吴海宏似乎已经看开了,他说:“刚开始的时候我到处找,发了疯一样,她平时去的地方我都找遍了,没有。只要有人和我说在哪看到过她,不管多远,我立马开马自达过去,也没有。警也报过,还是没有。就这样过了几年,我放弃了,再也没力气找了。”

  这么多年,吴海宏一直靠开马自达维持生计,虽然日子艰苦,但还不至于饿肚子。可是,突然一天,他得知自己将“永远下岗”了。

  宣告死亡

  2004年,南京取缔了“马自达”,这对于吴海宏来说,不仅仅只是失业了。“这些年,我又当爹又当娘,好不容易把女儿拉扯大了,我也老了。现在马自达是开不成了,我寻思着办个低保,也能有个最低保障。哪知,因为老婆这事,居委会不给办。”

  据吴海宏介绍,“马自达”被取缔后,他前往社区办理手续,工作人员表示无法登记。因为张丽芳的户口仍在,而他根本无法说明妻子目前的情况,以至于社区无法准确统计家庭人均收入。为此,吴海宏陷入困境,后在他人指点下,吴海宏决定上法院,宣告妻子死亡。

  为此,吴海宏花100元请律师写了个宣告死亡申请书,递交到了秦淮法院。日前,法院已经受理此案。

  (文中人物系化名)

  被宣告死亡者“死而复生”咋办

  当吴海宏递交完申请书后,记者问他:“如果公告出来后,你爱人出现了,怎么办?”吴海宏笑着说:“谁知道呢。不管怎样,我以后也不会再结婚了,把女儿拉扯大算了。”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近年确实发生了一些被宣告死亡人“死而复生”的事件。“死而复生”的原因主要有长期离家而又突然与家人联系,精神病患者、智力残疾人走失后被找到,及为私利恶意宣告他人死亡等。

  根据法律规定,被宣告死亡的公民重新出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原宣告死亡判决。在婚姻关系方面,如果宣告死亡判决已被撤销,其配偶又未再婚的,夫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其配偶已经再婚,或再婚后又离婚及配偶死亡的,夫妻关系均不能自行恢复。若配偶恶意申请宣告死亡,随后缔结新的婚姻,其新缔结的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陈菲

  四种情形可申请宣告死亡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23条和《民事诉讼法》第168条的规定,有以下4种情形的,可以申请宣告死亡:

  下落不明满4年的;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2年的;战争期间下落不明满4年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如果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可以马上申请宣告死亡。

  哪些人有权利提出申请?有权提出申请的利害关系人的范围和顺序是: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与被申请死亡的人有其他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陈菲

  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的区别

  宣告失踪是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法院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宣告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限的公民为失踪人的民事法律制度;宣告死亡是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判决宣告下落不明满一定时期的公民死亡的民事法律制度。

  第一,宣告失踪必须是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而宣告死4四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两年。

  第二,宣告失踪的公告期为3个月;宣告死亡的公告期为1年,但是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其不可能生存的,公告期为3个月。

  第三,公民被宣告失踪后,并不丧失民事主体资格,只是为其设立财产代管人;而公民被宣告死亡后,其民事主体资格则丧失,产生与生理死亡相同的法律后果。

  作者:陈菲

  (来源:金陵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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