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北京第一批71万份交通违法告知书已寄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1日12:22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8月31日消息(记者黎政祥实习记者乔波)记者今天从北京市交管局新闻中心了解到,从8月19日起,北京市第一批交通违法告知书已通过市邮政商业信函局,向有未处理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机动车车主寄出。交通违法告知书使用专用信封邮寄,信封上印有“公安交通管理信息告知专用”字样,第一批共寄出71万份。

  告知书列有违法记录清单

  首批邮寄告知的车辆违法信息来源均为由非现场执法设备采集到的车辆交通违法数据。时间段为:今年8月1日前,所有已录入到北京市交管局非现场执法系统中的、尚未接受处理交通违法行为。

  专用信封尺寸与普通信封尺寸相近,正面设计有透明“小窗口”,可看到引在告知书上的被告知人的邮编、地址、姓名等信息。告知书正文内容包括:被告知人姓名、有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车辆牌号、交通违法记录清单(含违法时间、地点、行为三项内容)、接受处理的时间地点提示,及交通支、大队执法站和值勤队执法站的名称、地址和电话等。

  数万车主、驾驶员办理变更

  为确保邮寄告知工作顺利进行,北京市交管局专门投入人力、物力和资金,建立了“公安交通管理信息告知数据库”,将北京市所有机动车车主、驾驶员的姓名、邮编、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及e-mail地址的信息存储到数据库中,有关交通管理信息可与车主或驾驶员自动对应。同时,数据库还具有数据变更功能,北京市的车主或驾驶员在通讯、联系地址发生变化时,可随时上网或到车管所、车管分所、交通支(大)队办证窗口、远郊区县车管站办理变更登记。

  邮寄告知操作严谨

  以后,对机动车有未处理的违法行为记录的,北京市交管局将采取月告知方式,定期向车主邮寄告知交通违法信息。为确保邮寄告知的严密准确,北京市交管局制定了严格的操作步骤:一是每月月初,从“公安交通管理信息告知数据库”中,将上月有未处理违法行为记录的机动车有关信息数据,下载至存储设备中;二是由信函局派专人取走数据,并按约定时间使用专用设备印制告知书,由信函局以平信方式向这些机动车辆的所有人(管理人)寄出告知书;三是对邮寄退回的信件,信函局将于每月10至20日期间通过登记电话与被告知人联系再次告知;四是对因登记地址、电话等信息有误,无法寄达的告知书,交管局将予以保存。邮寄书面告知只告知上月交通违法记录,已邮寄书面告知过的不再重复告知。

  九条渠道可获知交通违法信息

  截至目前,北京市已有九条公安交通管理信息告知渠道,除19日开始的邮寄告知外,车主或车辆管理人、驾驶人还可通过以下渠道获知交通违法行为记录信息:登陆北京市交管局网站、各交通支大队办公大厅内的触摸屏、街头数字信息亭、声讯电话、手机短信,以及电视台公告、报纸公告、交通广播的定期刊播。

  两种途径办理联系方式变更

  为确保车主能及时接收到交通管理信息邮件,提醒广大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在实际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发生变化后,及时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变更。为方便群众办理信息变更手续,目前北京市交管局提供了两种途径:

  一是到车管所、车管分所、交通(支)大队办证窗口或者远郊区县车管站办理。填写《机动车所有人信息登记表》(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或者《机动车驾驶人信息登记表》,提交机动车行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原件或复印件),即可以直接修改相关信息。两种表格均可从北京市交管局网站下载或到办证窗口免费领取。登记机构的地址、联系方式附后。

  二是网上修改。登录北京市交管局网站,进入“机动车所有人信息修改”专栏和“机动车驾驶人信息修改”专栏,按照提示要求输入相关信息后进入修改界面,修改个人信息后确定并提交即可。这种方式仅适用于驾驶人以及机动车所有人为个人的,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因涉及公章和法人代码证书问题,仍须到窗口办理。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张春梅


爱问(iAsk.com)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