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职称"评审工作昨启动 申报工程师今年有新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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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1日12:52 新桂网 | |||||||||
新桂网-当代生活报讯(记者王斯实习生黄德伟)2005年度南宁市“职称”评审工作昨日开始。今年南宁市对高级工程师和非公有制单位的助理工程师、工程师的推荐评审有新规定,留学回国人员、港、澳、台、外籍人士及流动人员,如果想申报工程师类的“职称”,符合条件都可以申报。 据了解,今年工程师类“职称”推荐评审的范围和对象是,全市企事业单位和非公有
对其他系列(专业)在同一职级内申报高一职级专业技术资格时,不再受下一职级系列(专业)专业技术资格名称的限制,不须办理转系列(专业)确认评审手续,可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和取得的业绩成果直接申报评审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凡通过国家人事部组织的相关执业(职业)资格考试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按执业(职业)资格考试制度暂行规定,凡被聘任了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并取得执业(职业)资格的年限达到相应资力条件的人员,可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按照自治区职改办有关职称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新的评审条件要求,取消了先参加工作后取得学历人员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的要求。为了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培养更多的复合型人才,允许其它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所学专业、能力水平,在取得本专业、本岗位的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满一年后,申报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专业技术资格,但一年内只准申报评审一个系列(专业)的专业技术资格。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必须取得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相应资格证书。但对有突出贡献,有重要科研成果,有相当水平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长期在基层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其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可予免试。 据了解,“职称”申报报送材料时间到2005年10月31日止,逾期不再受理。 作者:王斯 黄德伟 (来源:新桂网-当代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