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村法院宣判七名罪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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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1日14:36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本报讯 昨天上午,芳村法院在大审判庭召开打击“两抢一盗”宣判大会,7名罪犯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十四年。 据了解,7名罪犯中,年龄最小的吴华、刘胜升刚满18岁,因伙同他人在广州市芳村区花地大道南持刀威胁被害人吴某及其女朋友李某,并殴打吴某致轻微伤,共同抢得吴某现金20元,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彭淑芳 芳法宣 杨媛)
(Robby/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