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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纠违遭打成家常饭 一打城管者昨被判一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1日16:34 龙虎网

  【龙虎网讯】占道卖盗版光碟的男子万某因将一名城管队员打成耳膜穿孔,昨天被玄武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赔偿受伤队员6100元医药费。记者从城管部门了解到,像万某这样承担刑事责任的暴力抗法者寥寥无几,绝大部分暴力抗法行为最后不了了之。比如,十天前躺在城西干道造成严重堵车的三名洗衣店男子,至今仍逍遥法外。

  打伤城管被判刑

  5月12日下午4时许,玄武区城管队员对珠江路占道摊点进行集中整治时,发现西大影壁巷口有几名男子在贩卖盗版光碟。执法人员上前进行劝说时,为首的违章摊主万某对执法人员骂骂咧咧,推推搡搡。执法人员提出限期整改,万某纠集了十多个人前来纠缠,并扬言:你们要是敢来管我,我就搞死你们。

  当执法人员将其光碟依法扣押后回到执法车上时,万某追到执法人员万军面前挥起右手,对万军面部左侧猛击一掌,致使万军左耳听力丧失。万军随后被送到医院救治,经诊断为耳膜穿孔。案发后,万某潜逃至外地,一个月后被警方抓获。由于万某认罪并愿意赔偿,玄武检察院以简易程序诉至法院,万某被当庭宣判。

  总体受罚不多

  记者采访了一名老城管队员后得知,他所在的中队里,八成以上队员被违章者打过,但没一个有“说法”。一名和万军一样被打得耳膜穿孔的队员,留下了耳朵流脓水的后遗症,但城警并未予以立案。一名被打断腿的城管队员向记者证实,城警将肇事者拘留了半个月后,并未予以立案。记者试图采访城警部门,但被告知“我们不了解情况,不好答复你”。

  一名知情人向记者透露,队员受伤多是因为得罪了违章者被报复所致。明明是因公受伤的队员,看起来却好像是个人恩怨。甚至有个别群众认为,你不让人家做生意,人家打你活该。队员们很委屈:不是我们个人不让他占道经营,我们是作为执法者来执行公务的。

  应当依法严惩

  负责承办万某案件的玄武检察院同志表示,如果在执法过程中发生了暴力抗法事件,公安部门应当予以立案,检察机关也将依法提起公诉。“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罚金。“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根据有关解释,在暴力抗法过程中造成重伤的,按故意伤害罪论处。这样就突破了妨碍公务罪在最高刑上的限制,更大力度地打击了暴力抗法者的嚣张行为。

  您身边有没有发生过城管队员被打的事件?您认为应该对打人者如何惩处?欢迎读者来电参与讨论。

  作者:黄南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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