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利用网络平台变相传销 终被公安机关依法刑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1日18:11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南昌8月31日消息(记者胡啸、通讯员陈小兵邱国林)近日,江西省兴国县工商局在当地公安机关的协助下,成功捣毁了一个利用网络平台进行变相传销的窝点。其骨干分子钟某、张某日前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拘。

  2005年4月中旬,经人介绍,钟某接触了山东某科技有限公司开设的“×××电子商务网站”。该网站打着直销的幌子宣称可以提供几大销售平台,只要缴纳人民币1080元购买该
公司产品就可以成为该公司的正式信息员。成为正式信息员后,免费在该网站上提供一个网上办公室(平台),并有资格发展他人加入,从下线购买产品缴纳的费用中获取不同比例的提成奖金作为报酬。新加入的信息员通过开设的银行账户,将产品货款及资料费(入门费)汇入指定上线的个人银行账户中,并通过上线获得自己的加入密码,公司发给的奖金,也是通过汇款直接打入个人账户,每半个月结账一次。钟某是在2005年4月20日加入了“×××电子商务网站”,开始从事所谓的直销活动。

  加入网站后,钟某很快发展了一批包括张某在内的信息员。为了加快发展下线,钟某等人在县城租了一家楼面作为网站推广场所,很多参加听课人员根本不懂互联网,却在钟某的煽动下缴纳了1080元的货款(入门费),并在钟某的帮助下,在该网站注册。

  根据群众举报,工商、公安执法人员于26日突击查处了钟某等人的网站推广场所。现已查明,钟某、张某利用网站变相收取高额入门费,并按照发展人员数量获取不同比例的报酬。至案发时止,钟某已发展下线173人,非法经营额近20万元,张某发展下线51人,非法经营额近6万元。来源:责编:安然


爱问(iAsk.com)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