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发财” 咎由自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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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1日00:00 温州都市报 | |||||||||
本报讯为挣“大钱”,有工不干卖毒品,初次出手即被抓。8月30日,苍南籍男子林某因涉嫌贩卖毒品海洛因被苍南龙港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林某系苍南舥艚镇人,今年34岁,被警方抓获前一个月还在其叔叔开办在哈尔滨市的某印刷厂内上班,平均每月能拿到2000元工资,这对于文化程度不高,没有特殊技能的林某来说应当是一份不错的差事了。但好逸懒做的林某,整日沉醉在“发财梦”中,于一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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