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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发财” 咎由自取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1日00:00 温州都市报

  本报讯为挣“大钱”,有工不干卖毒品,初次出手即被抓。8月30日,苍南籍男子林某因涉嫌贩卖毒品海洛因被苍南龙港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林某系苍南舥艚镇人,今年34岁,被警方抓获前一个月还在其叔叔开办在哈尔滨市的某印刷厂内上班,平均每月能拿到2000元工资,这对于文化程度不高,没有特殊技能的林某来说应当是一份不错的差事了。但好逸懒做的林某,整日沉醉在“发财梦”中,于一个月前
突然离开印刷厂回到龙港,干起了贩卖毒品的罪恶勾当。8月29日晚,林某从一四川人手中以每克450元的价格购得毒品海洛因3.5克,次日下午5时许,林某在龙港镇宫后路某宾馆附近以每克600元的价格,将其中3克转手他人,转眼间就获取暴利450元,然而就当林某为初次交易即获得成功而沾沾自喜时,却被民警抓个正着。薛建贺王棣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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