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偷钱当收入交父母 称不按时交钱会大逆不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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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1日00:25 新京报 | |||||||||
本报讯(记者 钟亿军 通讯员 赵德印) 昨天,涉嫌盗窃街坊财物的王某被顺义警方刑事拘留。王某称,按照老家风俗,自己在外面打工挣钱后,要先将自己的收入如数上交亲生父母,再由父母转过来统一分配给自己开销,但他已有两个月没交钱给家人了。 昨天,顺义天竺村辛纬胡同的李先生向警方报案称,他放在家中的一部手机和装有100元人民币的钱包被盗。警方通过排查,发现李先生的街坊王某有重大嫌疑。
经讯问,来自河北在京务工的王某承认偷窃了李先生财物。警方转述王某的供述称,按照老家风俗,自己在外面打工挣钱后,要先将自己的收入如数上交亲生父母,再由父母转过来统一分配给自己开销。不久前,由于王某妻子来京游玩,花了不少钱,使得王某没能将近两个月的收入如数上交父母。 王某说,如果还不交钱,父母肯定会认为儿子是大逆不道,所以趁李先生出门扔垃圾之时,将李的手机和钱包盗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