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父亲15年万里寻子未果状告医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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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1日00:32 安徽市场报 | |||||||||
15年前的3月8日,安徽淮南人蔡瑞田在一日之间成为了两个男孩的父亲,然而喜悦还未维持两天,厄运便来到。在双胞胎兄弟出生后的第四天3月12日凌晨,他意外地接到医院的通知,双胞胎儿子死亡,但随后,蔡瑞田夫妇却发现医院掩埋的死婴却并非其子…… 出世四天双胞胎“下落不明”
1990年的3月8日,自幼患有残疾的蔡瑞田在好不容易成家立业,并在生意正式有起色的时候,迎来了人生最为激动的时刻,在这一天,他怀孕38周的妻子曹玉琴在医院中顺利生产,而且生的是一对双胞胎男婴。在孩子出生后,在医生的建议下,曹玉琴做了绝育手术。 然而,尚未等其从喜悦中缓过神时,厄运便早早地来到了。在双胞胎兄弟出生的第四天即1990年3月12日凌晨,蔡瑞田意外接到医院的通知,其原本健康的双胞胎儿子突然死亡。随后,医院对死亡的男婴进行了掩埋。面对飞来的噩耗,蔡瑞田夫妇如坠冰窖,坚定地认为自己的孩子不可能突然死亡。在他们追问死亡原因并到掩埋点扒开土确认尸体时,却意外地发现医院掩埋的死婴并不是他们的孩子。同时,他们得知医院已有一个孩子被人领走,而自己的孩子却杳无踪迹生死不明。带着伤痛,蔡瑞田和妻子曹玉琴在痛不欲生的同时开始了和接生医院——淮南第二矿工医院进行交涉,并到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进行报案,要求查明婴儿的下落和死亡的原因。但得到的结果只有一个,死婴的确不是蔡瑞田的,但他的孩子却不知去向。 “对于错埋死婴的事实也是客观存在的,在这里我们向死婴家属表示歉意,恳切希望予以谅解。并且我们争取重新找出错埋的死婴,通过法律程序彻底鉴别,揭开死婴家属的疑团”,这是事隔近一个月后矿二院的一份研究决定。但结果仍然是不了了之,没有任何部门和个人给蔡瑞田夫妻一个说法。 残疾父亲倾家荡产寻儿15年 突如其来的打击使得蔡家跌入冰谷,在悲伤的同时,蔡瑞田夫妇就是不肯接受医院关于孩子死亡的说法,他们发誓要寻自己的儿子。为此,蔡瑞田放下手头的生意开始了15年漫长寻子的艰辛之路,在河北、湖南、河南等地到处都留下了他寻子的脚印。后来,在别人的指引下,蔡瑞田从城市转而奔向农村,在安徽省,蔡瑞田几乎走遍了每一个县城,但结果都是一再的失望。 在最初的时候,蔡瑞田因为多年从事摄影工作,有一定的积蓄,一开始是乘车到异地寻找,并印发寻找儿子的告示,称凡是有人能够找到自己的儿子,当面酬谢现金2万元,提供有价值的线索的酬谢1000元到5000元。后来家庭实在难以支撑,只好坐车到车站,把告示往车站一贴就回家,连吃饭的钱都没有了。在其后的几年里,蔡瑞田也接到一些人的电话,但都没有实际意义。直到6年前,当家里的彩电、冰箱和最后一件家具被卖出后,蔡瑞田已经走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妻子因为多年的悲痛,精神受到了极大的损害,生活不能自理,只好回到自己的娘家被人照应生活。 淮南中院将重审该案 2004年11月,在寻子的路上走尽了青壮岁月的蔡瑞田于15年后,向谢家集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矿二院赔偿死亡补偿金19余万元。据其介绍,当初为了追查自己孩子的下落,他们向公安机关及检察机关报了案,准备以刑事案件的形式追究医院和有关个人的责任,但一直得不到处理结果。在精疲力竭无法再承受时,才听从好心人的劝告,无奈地接受孩子死亡的说法,而向法院提起诉讼。 2005年1月,谢家集区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医院辩称两男婴的死因是新生儿肺出血及颅内出血导致死亡,并非医疗事故,并且认为蔡瑞田已经超过诉讼时效。2005年4月底,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因矿二院就其医疗行为与两婴儿死亡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未能提供相关证据,也没有证据证明其医疗行为不存在过错,故认定医院的医疗行为和婴儿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应承担赔偿责任。同时认定,蔡瑞田的孩子因早产死亡,亦承担部分责任,最终医院承担了60%的责任,赔偿蔡瑞田近12万元。 一审判决后,原、被告均不服,上诉到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年8月25日,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二审裁定,裁定撤消淮南市谢家集区法院的一审判决,并根据此案在当地所造成的影响,决定将此案的一审法院定为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作为此案原告代理人的安徽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孔维钊表示,其当事人之所以在15年以后才提起诉讼是因为有关部门的“有关”原因造成的。孔维钊同时告诉记者,就目前情况来说,在淮南市中院尚未对此案作出判决前,该孪生兄弟的生死仍然是个谜。同时,孔维钊表示,该案现已引起安徽省律师协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关注。本报将继续对此事关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