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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成家长对“一费制”理解有偏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1日01:40 三秦都市报

  昨天是西安市今秋中小学开学报到的最后一天,记者进入西安市内多所中小学校园发现,不少学校虽然公布了相关收费标准,但家长面对项目众多的标准还是有不少疑问,本报教育乱收费热线开通一天来,相继接到投诉电话百余个,但近8成却是家长因为对收费政策不了解造成的误会,记者昨天带着家长们较为集中的问题,采访了西安市教育及物价部门,现将有关问题回复读者:

  刘女士说:她的孩子在西安市土门小学上学,为什么该学校执行“一费制”后比我省公布的城市小学“一费制”收费最高标准120元要高?

  记者从西安市教育和物价部门了解到:“一费制”是严格核定现行义务教育阶段的杂费(含基本杂费、信息技术教育费、各季取暖费)和课本费的基础上,由学校一次性统一向学生收取的费用,我省公布的“一费制”最高收费标准中不含课本费(仅包括杂费中的三项),课本费按省教育厅公布的必须配备的学生用书(不含教辅材料)及政府采购零售价格核收。由于西安市各学校各季取暖方式多样,所以我拾一费制”文件中又特别规定,西安市中小学(义务教育段)取暖费标准由西安市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另行制定。

  目前西安市规定按每个学生每个采暖期收冬季取暖费,用燃油锅炉取暖的不超过80元,用电锅炉取暖的不超过90元;用空调取暖的不超过60元;用天然气取暖的不超过50元,对煤炉和燃煤取暖的中小学校,取暖费实行动态管理,所以西安市大多数学校收费比省规定的标准高一点,只要是在标准收费的,就不属于乱收费行为。

  付先生问:现在农村独生子女户学费如何收取,是否减免收费?

  记者从西安市教育局了解到,西安市规定,城市低保和农村非贫困学生的独子、双女户(已做绝育手术),办理相关手续后,可减免“一费制”中的基本杂费。

  任先生询问:自己孩子在远东二小上学(非本企职工子女),本厂职工子女收取了345元费用,而自己的孩子却收了1045元,他对此十分不解。

  记者从西安市教育局和物价局了解到,西安现存中小学分公办、企事业办、企事业办改制及民办四种类型,它们的各自收费执行不同的规定,远东二小属于西安市企业改制学校,这类学校对于本企业职工按“一费制”收费,其他社会子女入学将缴纳(每生每学期)小学700元、初中1000元、省级重点2000元、市级重点1600、普通高中1500元的学费,对于任先生孩子在这类学校就读多缴700元,问题还是对政策的不熟悉。

  郭先生说:自己小孩在长安路小学上学,缴纳了规定“一费制”后的费用后,还缴了一些费用,哪些是合理收费?

  记者了解到,西安市规定义务教育公办中小学,可在“一费制”基础上,按照“随时发生、随时收娶多退少补、不得盈利、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收三项“代办费”,即“各季取暖费、自行车保管费、住宿费”,自行车保管费义务教育每月不高于5元,住宿费城市每人每月20元,农村10元(公寓制管理按市物价局核准标准收取)。另外,仅限于城郊六区的60元/生学期的小学托管费、保险费(学校不得替保险公司收取)等都属自愿收费,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原则。本报记者 张彦刚 实习生 郑海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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