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大纳路向假军车宣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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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1日04:48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杨元禄)8月29日,泸州市政府、泸州军分区发出联合通告:凡有使用、伪造、贩卖、租赁假军警用牌、证等违法行为者,15日内必须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拒不自首或继续进行违法犯罪的,依法从重处罚。群众凡举报、检举假冒军车经查实后,举报人将获每车500元奖励。今起,大纳路上疯狂一时的超载“杀手”,将得到有效控制。
据泸州市副市长梁岩锋介绍,从2003年开始,大批悬挂军队号牌的货运车辆相继出现在国道321线大纳路上,专门从事运输煤炭、硫精砂业务,到2004年发展到每天近百辆假军车通过。由于部队警备部门负责军车管理的人员少,上路检查的时间有限,公安交警又无独立检查假军车的权力,致使一些假军车有了生存空间。 此次由部队、交警、刑警、运政、路政、收费、稽征联手的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将放在321国道古蔺、叙永两县的煤矿、硫精砂货运场等假军车出没较集中的路段和区域。凡非军队单位或个人的车辆,悬挂或使用伪造、盗窃、作废的军车号牌,或非法持有军车运行凭证的,均视为假冒军车,一经查获从重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