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故走人 判大厨赔250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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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1日05:15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本报讯 (成兴元 记者 曾光实习记者杜雯)昨日,成都中院对备受关注的“大厨离职”案(本报曾作报道)作出终审宣判:前四川谭氏官府菜餐饮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谭氏官府菜)行政总厨吴林因无故离职构成违约,在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谭氏官府菜违约金250万元。 对于吴林与谭氏官府菜在《聘用协议》中“承担500万元经济损失”的约定,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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