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帮农民工讨回21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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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1日06:57 华商网-华商晨报 | |||||||||
晨报讯 (记者 岳巍)拿到了自己的血汗钱,曾经吃药自杀的农民工们笑了。 昨日,记者从辽宁省法律援助中心了解到,通过沈阳市苏家屯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89名农民工拿到了21万血汗钱。 2004年10月23日,因得不到工钱7名来沈打工的农民工吞食安眠药自杀。此事在本报报
经过两名律师半个月的取证核实,89名农民工虽是“二包”卫某招来的,且卫某拿着农民工的工资逃跑了,但沈阳某建筑装饰公司与卫某所签的工程分包合同,因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所以该建筑公司是本案的被诉主体,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05年4月28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建筑公司立即给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当农民工接到判决书后,激动地说,“是政府为我们讨回了血汗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