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房集团原监察室主任廖东安被公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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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1日07:16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逾450万元 深房集团原监察室主任廖东安被公诉 【本报讯】(记者吴涛)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深房集团)原纪委副书记兼监察室主任廖东安因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三项罪名,于日前被市检察院
被告人廖东安现年55岁,广东省紫金县人,研究生文化,案发前曾先后担任广东省河源市电力工业发展总公司(以下简称河源电力总公司)总经理兼源昌电力有限公司董事长,深房集团纪委副书记兼监察室主任等职。据起诉书指控,1992年至1998年7月,廖东安在担任河源电力总公司总经理兼河源市源昌电力有限公司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人民币27万余元、挪用公款人民币210万元,并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并多次收受和索取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85万余元、港币135万元。 作者:吴涛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