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本强基社区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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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1日07:16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固本强基社区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出台 社区建设项目要主动接受舆论监督 【本报讯】(记者郑向鹏)记者从最新一期的政府公报获悉,《深圳市固本强基社区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行。该办法规定,社区建设项目
据悉,为推进固本强基工程,加强社区建设,保证社区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我市拟成立市固本强基社区建设项目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市、区民政部门主要承担对各社区建设项目的总体规划及布局的前期调研工作,会商市、区发改(计划)部门,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项目选点、确定建设内容和标准、监管、检查和评比等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应通力合作,为社区建设项目办理各项手续设立绿色通道,尽可能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该办法对我市固本强基社区建设项目的申报、审核、实施及资金管理等事项做出了明确规定。按照规定,社区建设项目资金原则上由市、区财政按1∶1的比例分担,社区建设项目纳入市、区政府年度投资计划,按照《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组织建设和管理。新建社区建设项目产权归区政府所有,管理权归街道办事处,使用权归社区居委会和社区工作站。 该办法指出,社区建设项目在审核确定后,应对外公布有关事项,主动接受新闻媒体和群众的监督。另外,社区建设项目竣工投入使用后,将由审计部门进行绩效审计。如发现有挪用资金、徇私舞弊等问题,将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及当事人的责任。 作者:郑向鹏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