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教师枉背强奸罪名39年续:昨日终洗冤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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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1日07:54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 |||||||||
本报海口8月31日讯(记者陈成智 特约记者黄培岳)备受读者关注的文昌老汉邢诒学蒙冤事件真相,经联合调查组近一个月的严密调查后终于有了结果。海口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邢建良今天上午约见记者,透露了详细调查结果。调查表明:没有任何证据证明邢诒学强奸或调戏女学生。 邢诒学“强奸女学生”一说不能成立
调查组负责人、海口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邢建良告诉记者,调查组本着对信访案件高度负责的态度,在近一个月的时间里,先后调查了包括当年市小学第一党支部书记陈世全、支部委员吴学义、邢诒学的工作搭档周惠玉、同事颜好诗、事件涉及的“被害人”等16人,基本了解了事实真相。 调查组的结论是:没有证据证明邢诒学有强奸和调戏女学生的行为。 邢建良透露,调查组作出上述结论,原因有三:其一,当年学校调查人员找邢诒学谈话时,邢诒学一直否认有强奸行为,39年来一直申诉要求恢复名誉,所谓的“被害人”也否认这一情况,称当初抄写材料是被迫的;其二,接受调查组调查的16位知情人,包括邢诒学所在小学所属党支部领导及多位老师,都说没有听说邢诒学“强奸学生”的事情;其三,所谓的邢诒学“强奸学生”案件,从来没有进入过司法程序,公检法部门从来没有对邢诒学采取强制措施。 尽管许多档案资料无法查找,但调查组本着“无罪推定”的原则,客观地作出了这一重要结论。 邢诒学被“清除出队”不是因为“强奸” 根据邢诒学上访时的陈述,1966年1月17日晚,“市公安局和教育局联合开会宣布,我(邢诒学)强奸了一位女学生,划为‘坏分子’,开除出队(教师队伍),勒令回家”,调查组的结论却是,邢诒学被“清除出队”并非由于组织上强加了强奸罪名,而是因为他被划为“坏分子”。 邢建良说,事实上,结合当年正在开展的“打击流氓犯罪活动”,针对一些群众的反映,组织上当时对邢诒学做过调查,但调查结果没能证明邢诒学有强奸行为。所以,邢诒学的事情一直也没有立案,如果曾经立案,公安部门肯定有档案留底。再说,如果组织上当年有确凿证据证实邢诒学强奸幼女,此事必定进入司法程序,以当时对此类罪行的判决来看,邢诒学肯定会因此坐大牢,甚至可能被判死刑。 邢建良分析,称组织上以“强奸”罪名清除自己出队,极可能是邢诒学的误解。致他离队的原因是被划为“坏分子”。 邢诒学的“坏分子”之名因何而来? 如果不是因为“强奸学生”,那么邢诒学又是为何被划为“坏分子”呢?对于这一问题,调查组也进行了深入的调查。 调查组认为,邢诒学被划为“坏分子”,一是因为在当时“打击流氓犯罪活动”开展的同时,邢诒学恰好在“向党交心”的材料中,承认自己曾和一名女同学谈过3个月的恋爱,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这样的问题不是小问题,加上他的“地主”出身,很可能由此被划为“坏分子”。 调查组从海口市教育局存放的档案中,找到了1982年粤办发16号文,当时广东省教育厅给广东省委去了请示件,说明1964年冬至1965年春“打击流氓犯罪活动”中,由于采取的是群众性揭发检举,方法粗糙,扩大了打击面,混淆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导致部分教师被隔离审查或停职反省。 邢建良说,当时对邢诒学的处理,就是在开展“打击流氓犯罪活动”的大背景下发生的。 海口市教育局将按有关政策处理此事 据邢建良透露,8月29日下午,他们已将调查结果反馈海口市教育局,并就邢诒学的处理问题进行了磋商。 邢建良说,邢诒学本人提出来的“恢复名誉”要求,由于组织上没有强加给他“强奸”罪名,也不是因此清除他出队,因此不存在恢复名誉问题,调查结论已经表明邢诒学没有“强奸学生”。有关邢诒学是“坏分子”的处理决定,如今已无从查找。尽管邢诒学与小学生恋爱本身有过错,但因为这样的过错被“清除出队”,这样的处理确实偏重,考虑到邢诒学的实际困难,组织上应予妥善解决。 海口市教育局负责人表示,将认真研究,按有关政策处理。 新闻背景 今年7月18日,66岁的文昌老汉邢诒学来到海口市公安局,向接待他的海口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彭晓敏反映,他原为海口市第十三小学教师,1966年1月17日晚,海口市公安局与市教育局联合在市第十三小开会宣布:邢诒学强奸了一位女学生,已被划为“坏分子”,清除出队(教师队伍),勒令其次日回文昌老家。他从此沉冤40载,与三尺讲台无缘。 这桩时间跨度达40年的来访,引起了彭晓敏的高度重视,彭当天批示“由海口市政法委协调教育局、公安局调查”。7月21日,海口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教育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对邢诒学反映的人和事进行调查。在此期间,本报对这一事件进行了连续报道,采访了多位当年的知情人,报道也引起了读者的广泛关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