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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二次补偿 村民放心去治病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1日08:18 成都日报

  (李冰燕记者赵一)“一年自己只交10元钱,在进行了第一次报销后,还能领到这么大数额的补助,这下我可以安心地养病了!”昨日上午,从龙泉驿区领导手中接过金额达3.5万多元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补偿金,该区十陵镇农家9组的钟素华大娘激动得热泪盈眶。据介绍,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与者实行大病补助金,这在我市还是第一次。

  据介绍,为了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基金发挥最大的作用,改变农村群众“小病抗、
大病拖”的现象。龙泉驿区今年先后3次优化报销补偿方案,降低起付线、提高补偿标准、扩大报销范围、新增定点医疗机构和补偿方案。新方案一出台,立即在农村群众中引起强烈反响。据预算,该区投入二次补偿和门诊特殊治疗的基本金将达130万元。

  “我已是个老病号,是合作医疗大病补偿的政策,让我敢于走进医院进行手术!”钟素华大娘告诉记者,3年前,她患上了风湿性心脏病、二尖瓣狭窄关闭不全等疾病,常常感到头昏眼花,精神状态一天不如一天,高昂的手术费用让她不敢去想根治自己的疾病。“我们全家都务农,每年都到医院去检查一两次,都感到难以承受,更别说做手术了!”了解到合作医疗大病补偿政策后,她来到了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接受了手术,身体状况得到极大改善。钟大娘的医疗总费用为69730.10元,通过审核,合作医疗第一次补偿和大病二次补偿合计35055.36元,补偿金额占医疗总费用的50.27%。

  据介绍,自从7月1日实行《龙泉驿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补助暂行办法》、《龙泉驿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特殊疾病门诊医疗管理暂行办法》后,目前已有17人享受大病住院二次补偿,补偿金额达5.8万多元。与此同时,现有8名患慢性病肾功能衰竭、乳腺癌、白血病等需进行门诊特殊治疗的参保农民进行了审批登记,在门诊治疗期满2个月后,进行审核报销。(来源:成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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