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赌起纠纷 咬伤对方鼻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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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1日08:47 南京晨报 | |||||||||
晨报讯 打赌发展到打架,最终一方咬了另一方的鼻子,原本关系不错的两位同事,都为酒后的不冷静付出了代价。 2004年12月27日20时许,李小鹏与同事王大民喝过酒后,在新长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海安分公司探伤工区的办公室内闲聊。王大民欲抽烟,却发现自己的打火机不见了,两人就为寻找打火机打起赌来,并一人拿出100元作为赌注。王大民找到打火机后,却将双方共出的赌
南京铁路运输法院审理认为,李小鹏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他犯罪后能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同时能自愿认罪,并积极赔偿被害人王大民的物质损失。综合上述情节,考虑到王大民在本案中也有一定的过错,决定对李小鹏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近日,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李小鹏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同时经法院主持调解,李小鹏一次性赔偿被害人王大民物质损失5.8万元。 作者:建坦 唐栋 束宇 (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