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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干部福利待遇提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1日09:18 金羊网-新快报

  8000多名社区居委专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交标准将统一

  新快报讯(记者 文安 通讯员 文燕媚 邓世献)全市社区居委会专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交标准将有望统一,这一政策的推出将惠及全市8000多名社区居委会专职人员。

  所需经费由所在区县承担据悉,全市社区居委会专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待遇,将按照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参照居委会专职人员所在区、县级市机关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从今年8月1日起,全市居委会专职人员将统一执行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0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原已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但低于《通知》规定标准的,要按《通知》规定进行调整;未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的,一律按《通知》规定办理缴存。社区居委会专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部分所需经费,由各区、县级市和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承担。

  计生奖励要落实此外,广州市民政局、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市财政局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全面落实全市社区居委会专职人员享受退休计划生育一次性奖励和生活补助。该通知要求对社区居委会专职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或无子女的,退休时应当享受计划生育一次性奖励或生活补助。所需经费由各区、县级市及街(镇)负责统筹解决。对于2002年9月1日之后退休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当地县(市、区)上年职工年平均工资额的30%给予一次性奖励。无子女的职工或者因独生子女死亡造成无子女的职工,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当地县(市、区)上年职工年平均工资额的100%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对于2002年9月1日之前退休的,已落实优待的不再改变,未落实优待的,按以下规定执行: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没有生育只收养一个子女的干部、职工,退休金加发5%。无子女的干部、职工,退休金按本人工资100%发给。依据其他规定已按工资100%发给退休金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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