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胎爆炸夺人命 厂商补偿三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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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1日09:31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本报铜川讯(记者张海鹏实习生向前)本报7月15日报道了铜川市金锁关超限运输检测站内,一辆拉煤车后轴内轮胎突然爆炸,正在车下检修的押车人当场被炸身亡。日前,经过工商部门调解,厂家和商家一次性付给死者家属补助金3万元。 轮胎爆炸事故发生后,该车车主铜川市印台区金锁镇村民阮某认为轮胎质量存在问题,将此事诉至印台区工商局12315举报中心,要求厂家赔偿精神损失费、司机误工费等21万元
由于鉴定轮胎质量费用太高,且存在一定难度,最后双方同意调解,铜川市工商局印台分局12315举报中心工作人员随即召集了受害人家属和轮胎生产厂家及经销商进行了长达20多天的调解,三方意见达成一致,由厂家和经销商共同支付受害人一次性死亡抚恤金3万元。 铜川市工商局印台分局12315举报中心主任常军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当消费者遭到伤害时,即使在免除责任的情况下,生产厂方也应给受害人一定的补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