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联主席:新《妇女权益保障法》也有益男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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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1日10:06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讯(记者 周继坚 通讯员 兰缨 刘青英)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将于12月1日起实施。日前,广州市妇联召开座谈会,共有各界100多人参加。 广州市妇联主席李瑾认为,《妇女权益保障法》在政治、经济、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方面内容详尽,保障了妇女的权益。
她还认为,新“法”不仅对妇女有益,对男士也有益。她说,“男士们可以想想,自己的老婆,女儿,母亲在社会的地位提高了,权益得到进一步改善,作为她的亲人,不也为她们感到高兴吗?” (侯颖/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