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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侦探”携摄像机跟踪法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1日10:26 南京报业网

  【金陵晚报报道】跟踪甩掉身后“尾巴”今年8月3日傍晚,南京白下区法院民庭的张法官(化姓)走出法院大门去推自行车。法院门口已经没什么人了,只有马路对面站着的一对男女正向法院大门张望。见张法官骑上车,两人立刻动身穿过马路,骑上一辆摩托车跟在张法官身后。张法官觉得很奇怪,但又不能确定是否遭到跟踪,心中暗暗戒备。一路上,张法官骑车时快时慢,这两个人的摩托车也始终跟在后面,没有超车。张法官于是改变回家路线,在一家卖烟的小店前停下来,结果发现这两个人也停下来。张法官想了想,骑着自行车逆
向拐进了一条单行线,摩托车不敢闯禁区,这才没有跟来。

  起疑 下班有专人陪同

  张法官怀疑自己真的被跟踪了。虽然还不明白究竟,第二天上班,张法官还是将自己前一天的经历向法院领导作了汇报。院领导经过研究分析,觉得法官被跟踪的可能性比较大,出于谨慎考虑,一方面嘱咐张法官注意自身的安全防范,一方面安排另一位法官每天陪同他一起回家,注意观察这两人是否还会出现,并随时做好报警的准备。但接下来的几天,两名形迹可疑的人没有再出现。

  报警 确定被人“盯梢”

  8月8日星期一晚7点,张法官下班刚要出门,发现这两个人又守在门口。为了证实这两人的真实目的,法院安排张法官先步行离开法院,然后再派其他法官尾随观察。观察结果显示,在张法官离开法院后,两名可疑人员便分头行动,女的步行紧跟在法官身后,男的则骑上摩托车远远地跟。在接到“速回法院”的信息后,张法官又绕了几圈返回法院,两名可疑人员也尾随至法院,并且在门口守候。确定他们是在跟踪张法官后,白下法院立刻向公安机关报了警。

  审查 惊现针孔摄像机

  当晚8点,两名跟踪人员被公安人员带进了南京洪武路派出所。经警方讯问,两名跟踪人员交代,他们是夫妻,受雇于南京某信息咨询服务公司,这次是应公司老板的要求对张法官进行跟踪的。警方从这两人随身携带的包内,发现了一台针孔摄像机和一张“委托调查人员表”,上面有包括张法官在内的4个人的名字。在张法官的名下,记录着他的办公电话、小灵通号码、家庭住址、家庭电话、妻子的手机号码以及张法官本人的外貌特征、自行车特征等。其他3个人都与张法官曾经审理过的一个民事案件有关。

  处罚 两人被拘留处罚

  8月9日,警方又对这起法官被跟踪事件进行了深入调查。据该信息咨询服务公司老板交代,是一名外地人通过电话、花3000元要求他们对张法官进行调查的,调查内容包括张法官的自然情况、家庭状况和“有无生活作风问题”等。据实施跟踪的两个人交代,从8月2日接受“任务”后,用自己的密拍摄像机私拍张法官的行踪,但没有发现任何问题。警方还查明,该信息咨询服务公司存在超范围经营的问题,老板和那名男性跟踪者均有前科。当天,警方根据查明的情况,以“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为由,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2条第5款对其中两人处以治安拘留10天的处罚。

  心声 法官正面临执业风险

  昨天下午,一位基层法院的刑庭法官在听说了法官被跟踪事件后,震惊之余也向记者袒露了心声。这位法官说,很多基层一线审判人员都会接到或感受到各种各样的威胁,前不久他就在自己家里接到了威胁电话。“特别不愿听到这方面的事情。”法官说,现在有种不安的情绪笼罩在法官的心头,他们除了必须面对日益繁重的审判业务,更得时刻提防巨大的执业风险,特别是针对他们个人、家人甚至亲友的直接伤害。有时候,他们很难找到有效的应对之策,很难得到必要的安全保障。法律再具体,也只是抽象的条文,法官却是活生生的个体。当事人一旦不能正确理解法官的认定与裁判,他们就会习惯性地臆断出法官的种种不是:人格低劣,道德败坏,司法不公。个别代理人喜欢将败诉责任统统推给办案的法官:没办法,法官拿了对方的好处,再有理的官司也会输。矛盾无可避免地集中到了他们身上。法官说,面对这样的现实,他们也很无奈,希望尽快出台能替自己“撑腰”的法律依据,和有效防卫各种针对法官威胁的保障措施。

  暴力抗法半年80起

  一名基层法院的法官在下班途中遭人跟踪,也许还不能说明什么。但江苏省高级法院的一项权威统计却触目惊心:仅今年上半年,全省发生采用极端方式暴力抗法事件80余起,其中围攻、辱骂、殴打法官的35起;以自杀相要挟的22起;聚众围堵法院、哄闹冲击法庭、扰乱审判秩序的16起;扬言报复杀害、伤害法官的7起。调查证实,这些法官绝大部分是无辜受害者。

  触目惊心的伤害事件

  案例一:2005年5月19日下午2时30分左右,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法院一离婚案件当事人邓文林,因对离婚判决不服,事先将一把不锈钢菜刀藏在白色塑制文件夹里,混进法院,对民庭庭长徐娜乱砍,扬言“今天就要砍死你”。徐娜身中7刀,幸亏同事及时赶到才获救,经鉴定构成轻伤。案例二:2004年8月,周美凤携带硫酸到江苏省高院上访被收缴。同年9月24日上午,周美凤、胡信根又到省高院上访,中午12时许,在省高院来信来访接待室门口附近,周美凤用事先准备的硫酸泼向途经此地的法院干部徐洪新、田鹰,致两人面部、臂部等处不同程度灼伤。经法医鉴定:徐洪新所受损伤已构成四级伤残,属重伤;田鹰所受损伤为轻微伤。(编辑 草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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