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合同成消费投诉热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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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1日12:02 温州都市报 | |||||||||
王琼玛 本报讯2005年第三季度,鹿城区消费者委员会共受理消费投诉1569件,解决1503件,解决率为95.79%,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467908元。其中,房屋营销合同成为投诉热点。 本季度,鹿城区消费委共受理房屋类投诉23件,比去年同期上升了9件,同比增长64.
2005年6月份,消费者胡女士向消费委投诉称,2004年12月间,其向市区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购买一套住房,并于当日交付房价总额的50%及一个车位款95000元,合计人民币111万元。由于胡女士要到国外定居,她于2005年2月份向该房地产开发公司提出退款要求。3月份,胡女士就要出国,一时办不了退款,与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协商,约定由胡女士到国外后办理委托手续,由其在温亲戚代办退房事宜。但胡女士受托人到该公司领取退款时,该公司以房地产市场价格出现下跌等理由予以推托,使胡女士迟迟拿不到退款。鹿城区消费委调解的这起大额房屋纠纷案,也是近几年该区消费委调解的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金额最大的投诉案。王琼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