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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位引发楼上楼下“大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1日12:55 新闻晚报

  一纸公约解决邻里百日纠纷

  楼下居民不让停车装铁门,楼上居民为了停车扔秽物。在虹口区永美居委会,一场邻里为争夺2平方米“车位”展开的“拉锯战”日前上演。公用面积谁也无权占用,那自行车又该何去何从?最终,街道和居委会在协调会上以一纸“文明停车公约”令双方握手言和。本是好邻居,何必苦相逼?

  邻里纠纷扔“炸弹”

  “他们扔下来的是些什么东西,都是些剩饭剩菜、西瓜皮”提起自己这100天的遭遇,71岁的陈惠英阿姨显得十分激动。陈阿姨的老伴邵老伯说,今年上半年,他家装了扇防盗门,一些楼上居民因为无法再将自行车停进底楼公共通道,从5月上旬开始,便开始朝他家天井扔“炸弹”。阵阵恶臭导致家里连门窗都不能开,一夏苦不堪言。

  永美居委会的张书记介绍,邵老伯家在海伦西路旁,是一幢上世纪80年代的6层楼公房。为了安全起见,去年年底,街道统一在底楼安装了防盗门。它分为两扇小门,一扇直接对着楼梯,另一扇通向底楼两家住户。记者在现场看到邵老伯家的2号楼和隔壁3号楼通向底楼的防盗门“缩”进去了1米左右,而1号和4号的两扇门则是并排的。乍一看,并不会觉得这些门有什么差异。

  矛盾焦点为停车

  “都是此门惹的祸。”2号楼302室的朱女士说,因为旧里小区附近并没有停车棚,以前大家都是将自行车停在楼梯的阴影部分,也就是楼梯下约2平方米左右的地方。没想到,102室自行拆除了原来防盗门,又退后1米另装了铁门,并将自行车搬了出去。“这就是说一楼的地方是他家的专属领域喽,那我们的车子放到哪?这不是占用了大家的公用空间吗?大家气不过才会出现过激行为。”

  因为1楼另一套房子不住人,所以矛盾的焦点集中到了邵老伯家。百日的“垃圾”攻势并没有解决问题。针对楼上居民“侵权”的说法,邵老伯认为,楼梯阴影部分虽是公用部分,但老式公房通道较小,停满车子容易造成一楼居民出行困难,所以停放自行车才是真正的占用公用空间。

  面对双方的各执一词,负责此辖区的川北物业表示,阴影部分和过道,走廊、消防通道一样,均属公用面积。只可使用,比如通行,不可占用。所以双方的“权利之争”其实是无谓之争。

  达成“公约”解难题

  其实楼上的10户居民也就五六辆自行车。在气氛紧张的协调会上,张书记说,过道里停车难保有人摆到家门口,邵老伯的不满可以理解。但是老式公房的确停车难,利用楼梯阴影部分也情有可原。

  经过街道司法调解员、居委会、虹口法院工作人员和社区民警长达四个多小时的耐心调解,双方终于心平气和地坐下来“谈条件”。最后达成了一份初步的“文明停车公约”。即居委会在楼梯的阴影部分画上线,停放自行车必须摆放整齐,不得越线,楼下居民也不得有拔除气门芯,推倒车辆,扎轮胎等恶意报复行为。居委会负责监督,一经发现有权责令停止。

  楼上居民当场还就采用垃圾“轰炸”的行为表达了歉意。记者从永美居委会获悉,昨天下午,一支由领居、志愿者等组成的“特殊队伍”已去邵老伯家清理垃圾。并拟在本周内将大门恢复原状、同时在楼道显著位置张贴文明停车公约。

  “百姓生活更多靠道德约束,退一步海阔天空”张书记说。 作者:晚报记者 王楠 摄影 张笑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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